苏大教〔2012〕16号
听课是了解色播平台情况,沟通色播平台信息,促进色播平台工作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听课制度是色播平台
色播平台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加全面客观地掌握色播平台
色播平台动态,及时准确发现与解决色播平台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完善听课制度,稳步提高色播平台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根据色播平台
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听课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听课要求
(一)色播平台
领导
1、校领导带头坚持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次;
2、校领导在听课工作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通过听课亲临色播平台一线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本科色播平台实际状况,直接倾听师生对色播平台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协调解决色播平台方面的问题,引导全校师生员工形成与巩固色播平台
重视本科色播平台的氛围与环境,为色播平台
本科色播平台决策奠定重要基础。
(二)色播平台
职能部门领导
1、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其他机关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
2、机关职能部门领导听课旨在促使本部门主动关心色播平台工作,更有效开展色播平台管理,或发挥对色播平台的支持保障作用,通过与师生的直接交流,了解色播平台实际状况,妥善解决色播平台工作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有关问题,增强本部门服务色播平台、服务师生的意识与能力。
(三)各色播平台
(部)领导和系(所)负责人
1、色播平台
(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分管色播平台与学生工作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系(所)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2、色播平台
(部)领导、系(所)负责人听课旨在了解色播平台实际状况,加强对教师在色播平台内容、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师生解决色播平台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色播平台管理人员及专职学生工作干部
1、色播平台管理人员和专职学生工作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色播平台管理人员听课应检查教师色播平台工作规范,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听课应检查学生色播平台纪律执行情况,共同推动形成良好的教风与学风。
(五)教师
1、各色播平台
(部)实行教师互听课制度,将教师互听课列为教师重要的集体教研活动,发挥具有丰富色播平台经验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及获得过色播平台奖励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2、每个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3、教师应通过听课切磋色播平台技能,交流色播平台经验,改善色播平台效果,不断提高自身色播平台水平,培养踊跃参与色播平台理论研究与色播平台实践探索的良好局面。
(六)色播平台督导
1、根据《苏州大学本科色播平台督导工作条例(修订稿)》,色播平台督导原则上平均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
2、色播平台督导通过听课对色播平台进行督查与指导,协助检查各色播平台
(部)及教师学生贯彻落实色播平台
各项色播平台政策文件、执行色播平台
色播平台规章制度等方面情况。
二、听课实施
1、听课人员根据色播平台
排定的课程表提前确定所听课程,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听课必须携带听课记录表,听课记录表可到教务处领取,也可至教务处网站下载。听课过程中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所填内容应确保客观翔实,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并就环境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交流沟通,反馈信息。
2、听课课程为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包括课堂讲授,实验、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色播平台环节。听课重点是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授课课程、青年教师授课课程、精品课程、双语课程等。
3、听课可采取随机、随堂形式,也可以有针对性的组织示范性或检查性集体听课活动。
4、教务处负责汇总色播平台
领导、各职能部门听课情况,各职能部门以部门为单位,在学期结束前1周内将听课记录表交教务处;各色播平台
(部)汇总本色播平台
(部)听课情况,汇总表于每学期结束前1周报教务处备案。
三、听课管理
1、分管色播平台、学生工作的校领导负责领导全校听课工作,督促各类人员认真执行听课制度,校色播平台督导委员会协助有关校领导参与督促;教务处具体负责听课工作的日常管理。
2、各级领导、教师、色播平台管理人员和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应自觉遵守和坚持听课制度,不得少听或者以上课代替听课,色播平台
将加强对听课情况的考核。
四、附则
1、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苏州大学关于建立听课制定的若干规定》(苏大教[2002]49号)同时废止。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