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苏州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和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材化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建材料评价和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价、综合考核,审核拟录取名单,处理申诉和复议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组)
2025年材化部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及导师(组)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yjs.sbtop10.com/66/4f/c8365a616015/page.htm。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色播平台 相关规定。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硕博连读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符合色播平台 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
(1)色播平台 全日制二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不含单独考试和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原则上不接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
(2)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硕士阶段科研优秀、有阶段性的科研成果。
2.“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者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国(境)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②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③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④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⑤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⑥取得其他突出科研成果或奖励,经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可作为申请条件。
(3)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5分或IELTS≥6.0分或TOEFL≥85分;
②在英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③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给材化部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外语是小语种的考生,其外国语水平由材化部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4)报考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全日制定向博士,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②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本人目前正承担或承担过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或来自承担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且考生所在团队与所报考导师团队有研发项目合作。
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核心期刊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代表作;或取得不少于1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④须经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四、材料要求
1.材料内容:详见“苏州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附录的材料提交清单。
2. 提交时间:2025年2月10日10:00—2月28日17:00。
3. 提交方式:申请人登录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gsas.yjs.sbtop10.com),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材化部根据此信息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纸质材料在进行综合考核时现场提交,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流程
(一)资格审查
材化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所有报考人员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阶段。
(二)材料评价(“申请-考核”制适用)
材料评价满分100分,学部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核。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评价成绩,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初审名单,材料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具体评价材料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学业水平及学习工作经历(25分) | 硕士阶段成绩 |
| 考生学习、工作经历,与报考专业匹配度等情况 |
外国语水平(10分) | 外国语各类考试成绩或国外留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英文论文发表等情况 |
科研成果(30分) | 论文、专著、专利、项目、获奖以及其他科研成果等 |
科研潜力 | |
创新潜力(35分)
| 研究计划等 |
(三)综合考核内容
在学部研究生招生小组指导下,材化部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考评。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能力考核和专业水平综合考核二部分,分值权重分别占比35%、65%。考核采取汇报与问答等形式,考核过程录像、录音、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外语能力考核,满分35分。由不少于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英语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外语能力考核。专业水平综合考核,满分65分。由不少于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形式为PPT 汇报(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和博士研究生阶段学术规划等),考核小组专家提问、考察。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硕博连读:综合考核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申请-考核”:总成绩=材料评价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结合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5880090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材化部主页:sbtop10.com
八、其他事项
1. 材化部博士生招生监督电话:0512-6588223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为更好地处理问题,来电来信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本细则由材化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